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有效监督,深化档案成果运用,安康市纪委监委对全市2018年度科级及以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填报情况进行了抽查核实。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抽查工作有序开展。整个抽查核查工作,在市纪委监委领导下、协管领导具体指导下,由市纪委干部监督室牵头,会同各县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共同实施。县区纪委班子成员的核查,由各县区纪委会同县区有关职能部门将抽查内容各项情况书面报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市纪委机关及市直部门纪检组、纪(工)委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抽查核实,由市纪委干部监督室会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抽查内容进行查询核对。
从严开展核查,保证抽查工作实效。本次抽查主要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重点核查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2017年以来全市新提拔的和转隶的科级及以下纪检监察干部;随机抽查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进行核实。主要对被抽查人员的“三龄一历”、本人婚姻及子女婚姻情况、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车辆、房屋、出国(境)证件以及经商办企业或投资私营企业情况进行核查。本次共抽查核实271名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总数的20.6%。抽查结果表明,全市绝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能够严格按照廉政档案填报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按时上报,对个人填报与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结果一致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予以归档,作为今后组织使用依据。对核查中发现的少报、与核实结果不一致的,与本人进行谈话,要求其就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并将谈话及说明材料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规范档案管理,注重应用实效。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完善廉政档案相关内容,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填报2019年档案。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形式,明确专人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查阅、复制审批程序,对廉政档案实施动态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持续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核查工作,使廉政档案成为领导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评优的依据之一,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