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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2018年第二轮市直单位巡察情况汇报

作者:邓美斌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1-11 16:59字体大小:

110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2018年第二轮市直单位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发现问题的处置意见,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沐臣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邹俊杰出席会议,四个巡察组汇报了巡察情况。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更加注重突出政治巡察的特点,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主要任务,把推进问题解决作为着力点,取得明显成效;更加注重发挥巡察震慑作用,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坚持边巡边交,对巡察中发现的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的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巡察震慑作用不断增强;更加注重巡察整改落实,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巡察组派员到被巡察单位讲专题党课,指导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巡察队伍管理更加严格,各巡察组高度负责,认真履职,树立良好巡察干部形象,全面完成巡察任务。

会议强调,今年全市巡察任务特别繁重,在推进两轮常规巡察的同时,按照省市要求高效开展了两轮专项巡察,配合省委巡视又积极实施两轮联动巡察,大力实施县区之间交叉巡察,探索开展市县对村巡察,全市巡察创新工作得到中省巡视机构的充分肯定,出台《深化政治巡察问题清单》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的表扬肯定,对村巡察工作受到中省巡视机构调研关注。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组要按照市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从政治巡察的高度修改完善巡察报告,及时做好巡察反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参加反馈,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强化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把解决问题的担子压给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要及时移交办理问题线索,组织部门要把巡察结果作为评价考核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纪委监委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市委巡察办要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清单制度和销号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了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