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廉洁过节”纠正四风专项清理自查行动。
通知重申了十条禁令,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吃;严禁收送“红包”或礼金;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隐秘场所或参与赌博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制不良风气,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安排各县区及市级各部门对所设驻外地机构进行排查摸底,如实登记填报。驻外地机构主管部门从严从实加强管理,提醒驻外地机构负责人严守纪律,严禁借过节之机搞请客送礼,公款吃喝旅游。要求各级各部门对所辖单位开办的培训中心和内部食堂运营及接待情况开展自查填表,严禁利用培训中心和内部食堂公款吃喝、转嫁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市纪委并快查快处,对顶风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