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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8-01-18 18:57字体大小:

一、监督对象

党员,党组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 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它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申诉。

三、哪些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

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事项,以及属于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信访事项,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如: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劳动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问题等等,以上信访事项不在受理范围,请到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四、信访举报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1、来访举报。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反映。安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办公地点:本市育才路111号市纪委北楼西门。

2、电话举报。12388。直接拨打12388接入本地纪检监察机关,向异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请在12388前加拨区号。

3、网络举报。登录安康市纪委门户网站“安康党风廉政网”12388.gov.cn/ankang/),进行举报。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廉洁安康(微信号:aksjwljak),进行举报。

微举报二维码

 

4、来信举报。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111号市纪委信访室。邮编:725000

五、哪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您的举报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举报线索。

分级受理示意图

单 位

主要受理

中央纪委、监委

中管干部(省部级,一、二级职员)问题

省纪委、监委

省管干部(厅局级,三、四级职员)问题

市纪委、监委

市管干部(县处级,五、六级职员)问题

县纪委、监委

县管干部(乡科级,七、八级职员)问题

镇办纪委

镇办管理的党员、公职人员问题,

农村、社区党员干部问题

中省市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单位管理的党员、公职人员问题

六、信访举报处理流程

第一步:群众举报。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渠道反映监督对象违纪、违法问题。

第二步:受理或转办。根据信访举报内容,确定本级受理,或转送其他纪检监察机关、转交有关单位处理。

第三步:调查处理。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步:回复反馈。对实名举报件,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结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须知

1、信访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况和证据。对借信访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信访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信访人应当按干部管辖权限,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不要多头举报;信访举报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检举、控告的,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3、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不得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堵塞交通;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酒后信访;不得煽动、串联、操纵他人信访或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等。多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举报的,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线索后,信访人如需了解办理进度等有关情况,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当面询问。

5、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依法向党委政府信访部门、人大机关或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对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不服的,请按规定向相应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诉或向各级党委政法委反映请求协调处理。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举报人的举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

欢迎您对全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915-318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