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市纪委信访室认真落实省纪委、市委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按照“件件有落实,事实有回音”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创新理念和机制,全面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责,依纪依法认真处置检举控告、批评建议和申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更好地服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
聚焦主业主责,畅通信访渠道
一是把准职责定位。自从“三转”以后,要求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将主业主责聚集到“受理和处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上来。对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仲裁等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二是切实履行职责,畅通举报渠道。重点围绕畅通举报渠道、督促举报件的受理及办理、反映和分析信访信息、引导群众依法举报等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处置来访、来信、来电和12388网络举报平台信访举报;严格落实《安康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信访举报件处置暂行办法》、《安康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安康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信访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方式。
强化会审制度,提高要结件办理质量
印发《对要结果信访举报件交办和结果会审办法》,强化对承办单位要结果件查结报告的审查。该办法聚焦市纪委向县区和市直单位纪检机构下转信访举报件中的要结果件办理,以强化下级承办单位的办理责任、强化市纪委信访室的审查责任为双重出发点,紧紧围绕对要结果信访举报件“怎么交、怎么报、怎么审”展开,明确规定了交办要结果信访举报件的范围、办理时限、结果上报规范要求、结果审查处置等重点要求和审批办理程序。对交办的要结果件从上报材料、证据、事实、结论、处理、程序等全方位进行规定要求,夯实了责任,杜绝工作随意性,切实提升要结果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全面梳理反映党员干部违反“六大纪律”的举报线索进行限时交办要结果,对交办的每一件要结果信访件,承办单位要落实案件承办负责人和包案领导,实行优先调查、优先办理,确保按期高质量报结。2016年,市纪委共交办要结果信访举报件96件,按期报结74件,未到期12件,申请延期10件,尚未发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的现象。
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办理径送件、转送件
按照省纪委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径送件的处置流程,认真梳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重点关注执纪违纪、以案谋私,乱作为、不作为、不善为等问题,及时转办查处,严守保密规定。定期梳理汇总反映县处级干部问题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积极配合县区换届工作,高度关注及时处理涉及县区领导班子换届的信访举报件,对正在考察公示干部举报线索,立即按程序交办转办,避免因工作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印发了《关于转送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督办的通知》,要求对市纪委转送信访信访举报件各县区要单独建立台账,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情况清楚。各县区每季度次月10日前向市纪委报送转送件办理情况报告和台账,强化转送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市纪委信访室和市直机关工委建立了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沟通机制,强化对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监督。
紧盯群众身边贪腐问题,严抓扶贫领域信访举报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腐,切实解决群众身边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层层传导压力。2016年,先后向县区交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3批37件,通过跟踪督办,结案34件,立案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印发了《全市镇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通报》,全市所有镇办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已全面消除了“零结案”,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全市10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各县区要从通报的责任主体、责任人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的原则,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的落实,加强宣传引导,严管资金使用情况,建立透明、公开、规范的资金使用明白账,及时公开扶贫领域账务支出,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里。开展了全市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专项检查,重点针对“侵吞、窃取、冒领、虚报、套取扶贫资金的典型人、典型事”,实地查看处置是否到位,问题是否查清,矛盾是否稳控,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是否建立专门完备台账,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县区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不重视,资料不规范,台账不齐全的,当场指正,迅速纠正,促进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坚持按照“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的原则,严肃执纪,形成震慑,让“蝇贪”无处藏身。
规范信访秩序,加强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2016年以来,委局主管领导、分管常委带头包抓“骨头案”、“钉子案”,主动接访信访老户,协调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经常对重点信访户进行接访答复,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分管常委专就一些信访老户问题,委局机关对信访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视频接访,力求“钉子案”彻底化解,妥善处置。建立规范信访秩序的长效机制,加强与信访、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疏导劝返力度,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来访平稳有序。坚持思想疏导和惩治违法行为并重的原则,依法打击缠访、闹访行为,对不听信访工作人员劝阻教育的闹访人,拨打“110”报警电话,由公安机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或强行带离现场。情节严重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