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委将石泉县列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试点县,要求石泉县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创出经验,适时在全市推广。经过试点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引起了省委和省纪委的高度关注。2015年底,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对这一做法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调研文章《创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机制的有益实践——石泉县调查》,调研组一致认为,这一机制是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力抓手,是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监督的有力武器,能注重从隐形问题中发现线索,从监督上实现全覆盖,从惩治上形成震慑,有效保障了群众利益,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郭永平同志2月18日在调研文章上作出了重要批示:“石泉县委推行巡察工作制度,推动了基层两个责任的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很有借鉴意义。”
目前,我市已经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一季度将启动第一轮对市直部门的专项巡察,年底实现市直部门和全市县区巡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