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实践中,着眼建立解决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制度体系,紧紧抓住村干部腐败问题“未发阶段”、“萌芽状态”、“已发问题”和“处理不服”四个环节,创新推行“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入户下访排查”、“乡镇办案协作区”、“重信重访复查复审”四项制度,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积极破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难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新华社作了“陕西安康通过四个环节治理村干部腐败”专题报道。
为此,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给予充分肯定,并于2012年1月31日作出重要批示:“陕西安康通过四个环节治理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做法很好,体现了惩治和预防相结合,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2月1日,省委书记赵乐际批示:“建议省纪委总结安康的这一好作法,在全省推广。”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批示:“认真总结安康的经验,在全省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