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陕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起草工作座谈会在我县皇冠镇召开。课题组工作人员,安康市纪委副书记程光耀,宁陕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邝贤君以及该县纪委相关同志和皇冠镇负责同志共14人参加了会议。省纪委党风室主任魏建国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座谈会上,省纪委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起草工作课题组组长、省纪委党风室刘敏处长详细介绍了《实施办法》起草的背景、过程和特点。安康市纪委副书记程光耀,宁陕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邝贤君分别就《实施办法》的起草和下一步贯彻实施作了表态发言。魏建国主任对《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课题组人员克服困难,为起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县镇领导高度重视,为起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后勤保障工作的及时到位,为起草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保证。
据悉,《陕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健全组织机构、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以制度的形式对各级党委、领导班子、领导个人所担负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和纪律要求,并明确了责任考核方式、内容和考核结果的运用以及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的追究方式方法。意见稿进一步深化了责任制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等近年来全省推行的反腐倡廉制度,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