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的目标,以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立足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化解或制止了一些群体性上访事件,2010年1至9月份,全省群体性事件下降68%,进京非正常访同比下降70%,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一是重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平台,以及五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的重要作用,从政策、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地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等领域建立调解队伍。二是实行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改进了党员干部作风,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2010年,全省被点名接访的领导干部达14803人,受理群众信访问题14327件,办结12720件次,办结率为88.8%。三是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在乡镇(街道)设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心,在村(社区)设立工作站,积极探索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机制,深化信访“三无县”创建活动,加快信访“一站式”接待大厅建设。目前全省46个县的联合接待大厅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2368起,成功调处41260起,调处成功率97%。西安市碑林区太白社区创新成立的“闲事长”协会、延安市推行的“1加X”调解法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增强了预先分析和防范化解能力
2010年以来,我们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决策、重大社会工程项目,特别是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预先分析和防范化解,逐步建立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作决策、定政策、上项目、搞改革时,不仅要进行经济效益评估,而且要进行社会稳定和社会长远发展评估,有效防止因决策、政策、项目失误给社会留下隐患,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实现了社会矛盾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较好地掌握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权。全省各级共对1079项重大社会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否决14项,暂缓实施73项,预防和化解不稳定因素1232个。
三、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群众安全感和社会管理水平
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对全省2009年度社会治安满意率后10位的县(市、区)及西安火车站等60个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重点地区进行了挂牌督办,并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省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解决了一些问题。结合汉中南郑幼儿园5·12凶杀案,公安系统展开“秦风”系列战役,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各地为14411所中小学配备保卫干部21001人,配备专职保安14629人,在6168所中小学安装了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为青少年儿童营造了一个安全和谐的就学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5.7余人次,排查发现重点地区3248个,组织较大规模统一清查行动950余次,破获刑事案件3.4起,公众对社会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同时,重视预防在先,在全省推广了“在监有人教、出监有人接、回归有业就、社会有人帮”的“四有”帮教新模式,在全国率先推行“假释一体化”,实现安置帮教工作无缝衔接。目前全省建立各级安置帮教组织1893个,帮教率达90%以上,安置率86%。积极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探索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试点,将重点青少年群体纳入社区管理范畴,广泛吸纳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帮扶教育工作。开展“绿色上网”、打击“黑网吧”等活动,严查未成年人上网,给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广建立“网络警务室”,着力构建网上网下两个阵地,实现对虚拟社会的现实化、实时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