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结合实际,以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创新为突破口,通过建立健全利益诉求表达、矛盾排查化解、权力公开运行、责任追究查处等机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一是“信息公开”,大力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判读不准确引发的群众上访。二是“直接对话”,通过开通“民情直通车”、开办“秦风热线”、政府部门负责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其中,“秦风热线”今年共受理群众诉求8500余件,都得到较好解决。三是“一线了解”,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四是“民意调查”,围绕住房、就业、养老、医疗、教育、环境、干部作风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了解掌握群众需求,促进工作改进,强化对矛盾纠纷的前瞻性分析和预防。五是“舆情回应”,制定了《关于人民网网民致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留言处理暂行办法》等,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查处了网上曝光的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汪某徇私枉法案等,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
针对农民群众诉求渠道不畅、一些地方群众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的问题,陕西省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探索,于2009年推行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村监委会通过参与决策商议、监督决策落实、评议实施结果,有效解决了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办事不公正等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各村监委会共监督村级重大事项44646件,纠正违规行为5529次,提出合理化建议64162条。
建立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机制
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是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围绕改进运转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陕西省探索推行了五项制度。
一是点名接访制度。针对基层群众信访渠道不畅、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等问题,在县乡两级推行了群众点名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接访制度,向社会公开领导干部的相关信息,群众点名选择领导干部接访。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共接受群众点名接访21282人次,查办信访举报案件1035件,重复访、越级访明显减少。目前,这一制度已向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扩展。二是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对实名举报件优先阅批、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同时签订《双向承诺书》,举报件办理人承诺严格保密、公正处理、按时办结,举报人承诺内容真实。三是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针对乡镇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在1581个乡镇建立463个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分片包抓、统一指挥,有效整合了乡镇办案资源,提高了办案质量。四是突出问题直接查办制度。针对个别地方、个别领域违纪违法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办案人员深入一线调查了解,对线索具体、案情简单、情况紧急的案件直接查办。如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现场受理群众反映的夸大灾情、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投诉举报1431件次,核查1114件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五是信访听证终结制度。针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在县以下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基于调查事实,邀请信访当事人、相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参加,构建面对面沟通平台,增强了信访处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使信访问题一次性终结处理。
建立健全权力公开运行机制
一是针对滥用审批权力、危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督促推进行政审批规范管理。实行目录化管理,将所有行政许可项目梳理归并为《省级现有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省级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等五大目录,及时对外公布,广泛接受监督。实行程序化管理,对全省所有行政许可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机关提出、相关人员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审核机构审定、面向社会公开”五个步骤规范审批程序。实行动态化管理,通过实施机关评估评价、专家评审,对无须保留的项目予以取消;对应该新设的项目,在听证论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设定。实行网络化管理,推行“一厅式”办理方式改革、企业登记并联许可方式改革、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方式改革,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实时、同步、全程推进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监察。
二是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促推进权力“阳光”运行。针对政府采购不透明,容易导致“暗箱操作”的问题,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制定下发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办法(试行)》和《关于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目前,省级单位政府采购已上线运行,效果良好。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复杂、质量和价格难以监控,导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在全省推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即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目前,全省11个市(区)全面开展了这项工作,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46%。
三是针对服务意识淡漠、行政效能低下的问题,督促推进权力高效廉洁运行。各级行政监察机关采取定期监督检查、依据信访举报定向监督检查、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大项目重点监督检查、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评全方位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保障民生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查处机制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查处突出问题。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坚持每年在秋季开学时集中开展中小学收费大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最近,查处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小违规收费1045.7万元的问题,校长被免去职务,副校长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在公路“三乱”专项治理中,对全省60%以上县域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以及通村路的“三乱”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纠正了一些违规行为。对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今年共查处涉农案件7142件,涉及金额4587万元。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针对有关规定政出多门、重叠交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陕西省在认真梳理整合的基础上,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将损害群众利益的禁止性行为分为政策制定、行政执法、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四大类31项。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警示谈话、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以及行政处分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问题严重的,“上追一级”领导责任。近年来,共对66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