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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促进社会稳定的“减压阀”作用

​——安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动化解重复举报

作者:陈群文章来源: 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发布时间:23-11-20 17:18字体大小:

 

按照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重复举报化解不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安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行动迅速,精心部署,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开展重复举报化解不力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化解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突出问题

党委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重复举报化解不力专项整治工作,下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重复举报化解不力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全市统一步调、全力推进。制定领导联县包抓县(市、区)的重复举报化解不力专项整治时间表,对群众重复反映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县区挂牌督办指导。同时,将汉滨区、旬阳市和紫阳县列入重点化解整治县。结合省纪委监委信访调研督导组来安检查重复举报化解不力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复举报化解不力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制定整改措施,提高重复举报化解工作质效。

梳理排查,建立治理台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托来信、来访、网络、来电的主渠道,依托检举举报受理、办理子平台,快速梳理排查重复举报件,分类建立台账,单独管理,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化解措施和时间节点,多渠道掌握信访人员的思想动机和真实意愿,为核查处置、化解积案奠定基础。严格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研判,逐件制定包抓化解方案,综合运用提级办理、复查复核、联合会审、补充核查、回访反馈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用心用力用情化解信访矛盾。建立复审复核“三审一查”(审具体内容、审文书格式、审调查结果、查反馈回复)制度,确保审透查实。

快速处置,抓实结果反馈。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按照信访举报件办理流程快速分流实名检举控告,承办部门精准研判处置核查,严格落实“两个十五日”要求,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推广镇坪县纪委监委三个“百分之百”(实名检举控告人身份百分之百核实、受理情况百分之百告知、办理结果百分之百反馈)工作机制,做实实名检举控告。推广平利县纪委监委办理实名检举控告“双向承诺”工作机制,引导鼓励举报人签订《不越级上访、不重复举报承诺书》,从源头做好受理告知,减少多头举报。推广汉滨区纪委监委《匿名检举控告办理结果适度公开办法》,在一定范围内适度公开办理结果,消除匿名举报人的猜疑。

加强督办,合力联动处置。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开展重复举报治理情况督导检查,对处置情况、办理结果、复审复核结果、办结反馈等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按时完成化解任务。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反馈不及时、录入不规范、判断不精准等问题,及时督促录入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市纪委信访室每周通报化解进度,推动重复举报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化解。同时,督促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复举报中的业外信访事项精准剥离,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司法等相关单位部门处理,实行联动处置,增强职能部门化解信访问题的主动性,提升信访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截至目前,纳入全市纪检监察重复举报化解不力专项整治工作的信访件办结率为91.84%;化解率为89.80%,此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