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我市各县(市、区)业外信访、重复信访量占比较大,越级信访量呈倒金字塔现象比较突出等问题,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五项措施,从宣传告知抓起,到抓实结果反馈,切实加强初信初访受理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抓广泛宣传,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主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权限、监督对象、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办理程序、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举报通道,快速受理、认真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加大对查办案件的宣传曝光,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知晓度。
二抓分级受理,引导群众逐级就近反映。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引导群众依规依纪逐级反映、就近就地反映问题,坚持分级受理,做好精准受理,切实减少越级信访、重复信访。市、县区纪委监委在窗口接待中进一步宣传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权限、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分级办理原则和程序,引导群众就地逐级依法、有序、如实举报。对属于镇纪委受理的镇、村干部问题,引导群众向镇纪委反映。对群众认为镇纪委工作人员和镇村干部熟悉、担心会包庇等顾虑而不愿意向镇纪委反映的,首先向群众讲清楚镇纪委工作职责,如果镇纪委不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甚至有包庇等问题,上级纪委会进行监督并追究责任,消除群众顾虑,然后当着来访群众面给镇纪委打电话,督促镇纪委现场确定接待群众时间、地点、人员,并提出受理时限和办理质量要求,引导群众逐级举报。
三抓及时处置,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在做好分级受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初信初访办理,对具有可查性的初信初访,认真及时从快办理。初核启动前,和反映人见面,充分听取意见,进一步全面了解掌握详细情况;办理过程中与反映人保持沟通,转递正在办理的信号,防止群众因等不及而重复访、多头访、越级访。平利县纪委监委完善了《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办理检举控告双向承诺制度》,做好《实名检举控告核实情况记录单》,签订《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双向承诺书》,一方面向举报人做出保护相关举报信息、快查快办和及时反馈结果的承诺;另一方面要求举报人作出办理期间不再信访和提供真实情况配合调查的承诺,引导举报人为自己提供的线索负责,防范“错告”和“盲目”信访及重复越级信访。此项制度被省纪委监委确定为信访举报工作示范点。
四抓强化检查督办,提高办理质量。定期开展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线上线下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重点信访件采取发函交办、审核办理结果等方式,确保办理时效和质量。汉阴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初信初访办理督办力度,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和时效。建立移送转送件督办台账,县纪委监委领导不定期现场督办,信访室每季度与各镇纪委、各室组核对台账,实行动态更新管理,适时采取电话催办、听取汇报、审阅案卷、检查督促、发督办函等方式跟踪督办。严把审核办结关,严格执行转办各镇纪委要结果信访件报结联审机制,由审理室、各联镇室、信访室、协管分管领导联审办理结果,及时指导承办单位补充核查,不断提升办信质量,确保初信初访问题办理到位。
五抓实结果反馈,提升群众满意度。承办部门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的时限要求,对实名检举控告进行反馈,并在检举举报平台上及时录入结果;对匿名举报的,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反馈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汉滨区纪委监委制定《匿名检举控告办理结果适度公开制度》,将匿名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调查处理情况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开反馈,通过参会人员“口口”相传,提高匿名信访人知晓情况,消除匿名举报人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举报不重视、没有办、没结果的疑虑,减少其再重复和越级信访。
今年以来,安康市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共2005件,其中本级自收件1200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2个百分点,上级转办件805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47个百分点。安康市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的上级转办件数量均小于本级自收件,其中紫阳、宁陕、岚皋、平利等县的上转件占总数比均低于35%,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的上级转办件数量大于本级自收件的“倒金字塔”现象得到初步改变,信访举报秩序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