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安康市纪委监委于近日启动了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抽查核实工作。
抽查“盯重点”。安康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已经实现全覆盖,实行一人一档、统一管理。此次抽查核实的对象主要是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派驻纪检组中的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抽查核实的项目主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三龄一历”、本人及家庭成员违纪违法情况、在国内及境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情况、现有房产、宅基地及车辆情况以及持有护照和出国(境)情况等重要信息,坚持做到客观准确、应核尽核。
聚焦“新变化”。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属于动态信息,为避免重复填报,2020年安康市修订了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制度,明确廉政档案管理实行动态更新,即自2020年开始廉政信息登记表登记表存档后每年初不再重复填报,报告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的,纪检监察干部本人在1个月内向干部监督室报送信息变化情况报告单存入个人专档,干部监督室专人负责在电子档案库中及时更新。此次抽查核实,将联合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等部门,聚焦纪检监察干部廉政信息的新变化,对变化情况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行比对核查,为监督对象精准“画像”。
违规“严处理”。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填报信息与抽查核实结果不一致的,将责成本人作出书面说明,与其进行谈话核实,问题轻微的予以提醒、批评;经核实确属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报告以及拒不说明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抽查核实结果在一定范围通报,存入抽查对象廉政档案,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