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十县区及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2020年已审结的违纪违法案件质量开展集中评查。
本次评查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各县区案件审理业务骨干组成三个评查组,以中纪委《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和《安康市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工作手册》为评查标准,紧紧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和案卷规范等6个方面开展评查。评查共抽取案件69件,案卷366册,覆盖县区纪委自办问责类、重处分类、科级干部类、职务犯罪类和镇纪委、县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案件,并首次将申诉案件纳入评查之中。
近期,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将对本次评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归类整理,对案件质量共性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将个案问题逐一反馈给办案单位落实整改,助力全市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切实推动全市案件质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