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纪委监委强化监督管理,优化服务保障,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管理与保障并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强监管,抓细线索管理
扎实做好问题线索管理。坚持“三个是否”标准:即问题线索是否集中管理、是否及时处置、是否件件有着落。对上级交办、信访分办、审计部门、公检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等问题线索专人管理,建立总账设立分账,实现问题线索底子清、情况明,全年未出现线索流失、泄密等情况。突出线索处置时效,优先处置疫情防控、扶贫领域、巡视巡察、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的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舆论关注度高的问题线索做到24小时分办到位,其它问题线索确保第一时间分办到位,防止问题线索积压。实行专人“盯梢”,每月开展线索汇总核对和办理情况通报,运用“面对面”提醒、电话预警、书面督办等方式,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加快办理进度,全年实现线索处置100%。
聚合力,抓好协调保障
凝聚反腐合力,高质效协作,高站位配合。协调案件承办部门使用谈话室364次,完成谈话场所录音录像刻录125人次,办理执纪文书1494份,累计配合信息查询、数据提供等130余次,完成廉政意见回复84批870人次,协助中省市县16家单位70余人次开展外查外调工作,协调医疗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开展留置工作。认真履行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组织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推动各成员单位更加高效开展沟通、协作、配合,加大在逃人员追逃督办力度,2020年5月,汉滨区外逃7年的车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是继2019年1月成功将旬阳县外逃19年王某抓获后又一追逃成果,彰显我市追逃追赃工作新成效。
建机制,抓严监督检查
深刻领悟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是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等要求的具体体现,建制度、促规范、管长远。印发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考评办法、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等,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积极助力“三化”建设,出台《关于规范一般谈话室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谈话场所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县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谈话室设置和管理,实现各县区镇办一般谈话室设置全覆盖。编辑印发《安康市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工作手册》《安康市纪检监察“三化”建设文件汇编》,全面梳理近200余种文书模板,规范工作流程。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每月通报审查调查安全、措施使用情况,推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程序意识、法治思维、业务能力。
促成效,抓实统计分析
紧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求,扎实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各项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基础性作用,紧扣市纪委常委会部署,按计划、按进度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常态化提出工作建议、改进方法及措施,为形势研判、决策部署提供科学参考依据。坚持月通报、季点评,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动态掌握自身情况,找短板、查不足。举办全市案件监督管理统计业务专题培训会,在统计口径、统计方法、统计技巧上,点对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提升案管系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全市数据统计填报工作水平和质量。
保底线,抓牢安全工作
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制定《安康市纪检监察(巡察)机关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印发办案场所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工作机制。贯通检查、巡察、暗访、通报,每月通报全市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形势,警示警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从严从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全市未发生安全事故、事件。
百尺竿头仍要精进,砥砺初心更需始终。新的一年,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程管控,有效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为推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持续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