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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件质量评查、处分决定执行检查促办案质效提升

作者:王建康 邱方文章来源: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发布时间:20-04-30 17:48字体大小:

 

为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抓好处分决定执行的贯彻落实,做实做细案件处理“后半篇文章”,安康市纪委于2020年4月中旬在全市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处分决定执行检查和教育回访工作。此次检查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抽调各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骨干力量13名,组成四个检查组分赴全市12个县区进行检查。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孝斌同志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安排,并强调检查要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整改提高。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杨康波同志出席动员会议并作讲话,指出一要树立精品意识,为案件质量审核把关;二要明确质量标准,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长期坚持;三要突出创新理念,突出完善审理工作机制,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四要坚持纪律底线,高质高效完成检查工作。动员会议就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处分决定专项检查的重点及教育回访工作的开展等进行了统一安排与要求。

4月7日至15日,检查组分赴全市12个县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教育回访工作。四个评查组采取交叉阅卷方式,各县区纪委监委2019年已审结的案件进行随机抽查每个县区抽查案件7件,共随机抽取案件74件、案卷334册,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方面的30项细化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对各个案件进行量化评分,共计发现问题580个。检查组同时采取随机抽查、走访调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和市公安局2019年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回访教育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对2018年处分决定执行检查反馈情况进行“回头看”,到被处分人所在单位查阅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到组织、人社部门查阅处分决定归档、工资调整情况,共抽查114人次,查阅档案、卷宗230册,发现问题68个。检查结束后,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归纳,将制发《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全市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情况通报》,要求各县区认真分析,坚决整改,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此次检查是对全市案件质量的一次检阅,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案件质量,确保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确保打通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市纪委将对案件质量评查、处分决定执行检查、教育回访工作实行常态化、规范化,严格规范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和教育回访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做实做细案件处理“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