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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市纪委监委驻村工作队协助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

作者:杨金洪 汪德伟文章来源: 市纪委监委驻村工作队 发布时间:20-04-23 15:09字体大小:

近日,市纪委监委驻村工作队与坪宝村村委会干部一道,通过不懈努力,协助镇坪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砍伐果树引起的合同纠纷。

刘某与朱某系同村村民,2017年,朱某为发展其农业园区经济,从刘某手中流转了一亩多坡地。2018年春,朱某在坡地上种植了桃树。谁料,11月份的一天,刘某在未提前告知朱某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流转给朱某土地中的几十棵桃树砍掉,并种植上了农作物。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朱某将刘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朱某赔礼道歉,赔偿果树损失1万元,并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协议。

法院在向被告刘某送达应诉材料的同时,向村委会了解了原、被告双方的情况,希望村委会及市纪委监委驻村工作队协助法院调解这起纠纷。市纪委监委驻村第一书记杨金洪当即组织村干部上门先行对刘某进行调解。起初刘某振振有词,以对方转让时承诺种植蔬菜实际种植果树以及不应将土地荒芜为由,拒不承认错误。驻村工作队耐心向其讲解侵权事实与合同关系,以新民风建设为抓手,注重“情、理、法”相融,让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紧接着,驻村工作队又与村干部一道多次做朱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其考虑过去两家的良好关系以及以后园区产业发展前景,力争消除隔阂,化干戈为玉帛。在做好诉讼双方思想工作基础上,3月下旬,在县法院的主持下,在驻村工作队与村干部的参与下,在村委会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被告刘某向原告朱某承认了错误,两家最终达成和解。此案以原告撤诉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的成功调解仅仅是驻村工作队发挥工作职能,实施依法治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市纪委监委驻村工作队在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助力村民脱贫致富的同时,坚持“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理念,积极发挥“调解员”作用,有效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