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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体学习

作者:安纪轩文章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4-20 17:37字体大小:

4月17日,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20年第四次集体学习,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中、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沐臣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副书记周孝斌、田静、陈军分别领学相关内容。

会议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央纪委有关典型案例的通报、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通知》、《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试行)》、《省纪委监委机关带头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制度的六条措施》等文件,班子成员交流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是新时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保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规定》《规则》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从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来看,执纪执法权一旦被滥用,给党和国家造成的不仅仅是经济损失,更是对党和国家肌体的严重腐蚀。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汲取深刻教训,严格落实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认真执行《六条措施》,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时刻保持底线思维,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