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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机构改革期间注重过程监管预防国有资产流失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1-05-09 14:15字体大小:

     当前,区镇机构改革在即,汉滨区加强区镇机构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加强机改前资产清查及移交工作监督。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因机构改革中涉及调整、撤并或改变隶属关系的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清查及核实,监督资产移交过程。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清查登记,做好移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是严肃机改中的财经纪律。严格要求各单位特别是机构变动的单位,在机构改革期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或进行帐务处理;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规突击花钱、乱发和变相发放财物、私分财产、公费旅游以及违章调度、抽取资金,转移、隐匿财产或形成新的债权债务。三是加强机改后的财务监管。严格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在机构改革完成后,加强对财务的规范化管理,该取消的账户必须取消,坚决防止私设“小金库”。四是严格机改全过程的责任追究。对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于在机构改革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处置资产或不按程序办理移交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目前,汉滨区成立了10个国有资产核查组,对46个乡镇办事处和36个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资产清查清理进行进一步核查核实。待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宣布实施后,立即监督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