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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三“宝”不能丢

作者:彭召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6-13 08:23字体大小:

人的一生,需要珍藏事情的很多,但最重要的“三宝”千万不能丢。一是不贪、二是有、三是勤俭。从古至今,大凡贤明之士对这“三宝”有许多真知灼见,发人深省,给人启迪,堪资借鉴。  

以不贪为“宝”不能丢。《左传·襄公十五年》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宋人有得玉者献诸司城子罕,子罕不收。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有人其宝。子罕身为司城之官,不以珍玉为宝,而“以不贪为宝”,拒收珍宝,守持清廉。在子罕看来,为官不贪,永葆清廉,这一精神上的“宝”,比起物质上的“宝”更为珍贵,更应珍惜,所以他抵制住美玉的诱惑,守持着自己的“不贪”之“宝”。以不贪为宝,是抵制各自诱惑的强大武器。不贪,可以摆脱许多烦恼和困惑,轻松潇洒地面对一切,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以德为“宝”不能丢。史载,荀丕任荆州曹书佐时,职位比其友王秀之低,而王秀之认为官位重于官德,因而看不起荀丕。荀丕在致王秀之信中说:“人之处事,当以德行著称,何迹以遂爵高人耶?仆以德为宝,各宝其宝,于此敬宜。”在崇高官位的封建社会,荀丕却认为官德重于官位,他淡泊名位,重修德行。“厚者流光,薄者流卑。”没有,权位越高越有害。是高尚人格的缩影,是闪光灵魂的轴心。胜过金钱,胜过权势,能使人走向高尚,使人青史流芳。当今,仍然还是要以为“宝”,需要坚持把道德作为第一行为规范,常修为人之道,做该做的事,说该说的话,千万不能干与自己、与家人、与社会有害的糊涂事。

以俭为“宝”不能丢。老子“恒有三宝”之一就是“俭”。他说,“俭,故能广”,“舍其俭,且广;舍其后,且先;则心死矣。”意思就是说,厉行节约,才能豪广,如果舍去俭约只讲豪广,那就必要灭亡。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周易》:“君子以俭辟难。”《左传·庄公二十四年》:“俭,以共也;侈,恶之大也。”《墨子·辞过》:“俭节则昌,淫佚则亡。”都是在说,“俭”的重要性。在反对奢侈浪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当下,重读这些国学经典,弘扬这些国学经典之精神,是大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