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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召开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领导小组会对重点工作再安排再推进再落实

作者:王梦秋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6-03 08:16字体大小:

    5月28日,汉阴县纪委监委召开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分析工作情况,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扫黑除恶“惩腐打伞”重点工作再安排、再推进、再落实。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及县纪委监委各部室负责人、各相关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爱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刘爱军传达了汉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议精神,并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刘运波组织学习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十五种类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问答》。参会人员就《扫黑除恶“惩腐打伞”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行了研究讨论。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唐继虎做了指导,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李恒对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和分析。
    刘爱军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夯实责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一是思想再重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惩腐打伞”作为工作切入点,紧扣“三类重点问题”,把扫黑除恶与正风反腐工作、与惩治基层“微腐败”、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二是责任再夯实。要对照《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工作再规范。要定期召开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持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移交线索。要建立台账,逐项销号,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按“七有”标准规范机关扫黑办建设,按“二十四字”方针规范案件查办。要按照规范、安全、保密等要求,加强档案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严防遗漏和泄密等问题发生。四是重点再突破。在案件查办上突破。围绕查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案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等方面问题,加大查办力度,尽快实现突破。在日常监督上突破。要充分运用巡察、明察暗访、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监督,实现日常监督的新突破。在协调配合上突破。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沟通,及时摸排和移交问题线索,对线索处置核查不力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会后,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和部室负责人还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进行了分析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