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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铁八条”落地生根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6-12-12 00:00字体大小:

2013年以来,全市上下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从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班子成员做起,从党员领导干部做起,从强化思想教育、从严执纪问责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落地生根,促进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

出台《安康市改进作风明察暗访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明察暗访基本原则、对象、主要内容、方式方法以及结果运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群众举报投诉、领导批示要求、“两代一委”意见和建议、媒体舆情以及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集中开展明察暗访,推动全市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除婚丧事宜外,严禁操办庆生祝寿、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入伍就业、给孩子做满月等其他喜庆事宜,并明确了参与范围、操办规模和报备时限。市委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整治“五股歪风”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了解决“四风”和“五股歪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问题的长效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  强化通报曝光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专项检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坚决刹住节假日的不正之风。

2013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派出565个检查组,检查3759个单位,对发现的454个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三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问题540起,处理72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29人。市纪委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8批次112起涉及157人次,运用明察暗访掌握情况,先后制作8期作风建设专题片,在市委扩大会上播放,曝光具体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对查处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使用公款送礼、为政不为等突出问题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不断释放挺纪在前,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坚持问题导向  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公务用车、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办公用房等方面的专项治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2013年以来,公开处理超标车和进口越野车232辆,清理“吃空饷”228人,纠正违规借贷50笔100.9万元,清理在建办公用房和楼堂馆所项目40个、停建12个,腾退办公用房2.14万平方米,清退各类“人情保”、“错保”2581人。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中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清退活动,全市共计53913名在职干部职工参与清退活动,按规定时间节点清退到位。对省纪委先后交办的2900余条公款消费、4000余辆公车问题线索,市纪委统一组织进行核查,对存在公务接待中监督管理不到位,接待审批把关不严,会议费报销不合规,差旅住宿费未自行结算、公车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共处理176人,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33人,促进了公务接待和公车的规范管理。对全市设有内部食堂的1642个单位,21个培训中心进行摸底登记,对部分培训中心和内部食堂建设情况、运行情况、管理制度、财务资料进行专项检查,对个别单位内部食堂接待审批不规范、核销票据附件不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县区、镇办三级联动,聚焦聚力抓惩处,督导传压促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5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今年共处置涉及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499件,初核2435件,立案1216件,处理1477人,党政纪处分1359人,移送司法机关49人,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措施组织处理108人。

强化包联督导,建立完善市、县区纪委班子成员每人包联督导一个县区或镇办,每季度实地开展一次调研指导,每半年收集一个重点问题线索,每年直查一个重点案件,每年培育一个示范点的“五个一”包联机制。进一步聚焦“群众利益”、回应“群众”关切,突出脱贫攻坚、民生资金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基层公共服务领域的“蝇腐”问题,精准发力。制定《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八个严禁”纪律规定和问责程序,力促精准监督执纪。全市查处的重点问题,占基层办案总量的80%。

积极适应执纪审查工作新形式,狠下功夫推动纪检干部专职化、办案设施标准化、纪律审查规范化。全市140个镇办纪委书记全部单设,配备纪委副书记100名、纪检干部152名;建设了140个镇办标准化谈话室;着力在线索收集处置、案件审查程序、档案资料管理上求规范,调查取证、文书起草、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15年,安康市纪律审查工作荣获“全省先进集体”,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位列全省第一。

完善制度  从严问责追责

2015年初,在厘清“两个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市委印发了《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对部分党员干部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推诿扯皮、慵懒无为、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10类“为政不为”情形,提出了严厉的问责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员干部谋发展、抓落实、惠民生的责任担当。

2015年以来,全市实施主体责任追究38件37人,实施监督责任追究8件14人,对13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实施“为政不为”问责130件145人。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镇办,约谈所在县区纪委书记和包抓领导,同时,对镇办担负主体责任的党委书记、担负监督责任的纪委书记进行问责。三年来,对8个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问题的单位“一票否决”,14个单位取消评优资格。市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7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其中6起涉及主体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