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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机制”让改革创新发展进入新境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6-07-17 00:00字体大小:

日前,陕西省印发《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应该说,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严”字当头树起了党纪国法的威严,拧紧了党政干部的思想“发条”,不敢胡为、不敢乱为、不敢滥为的成效明显。然而,另一方面,一些干部宁愿按部就班,也不突破创新,有不敢为、不敢闯、不敢试的倾向或苗头。这个时候出台“三项机制”,可谓恰到好处,势必重新点燃党政干部大胆干事创业的激情,势必推动改革创新发展进入新境界。

鼓励激励,争先进位好发展。“鼓励激励办法”以考核为“指挥棒”,坚持考用结合、奖优罚劣,重点突出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其中,明确以省政府名义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对名次进位快的前10名县(市)和前5名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而且,分层次给予考核奖金,到市县、到人头。这样全省统筹、市县联动,重点选拔使用目标责任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党政干部,必将激励“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科学决策、汇聚合力、推动发展。

容错纠错,保驾护航好创新。“容错纠错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旨在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对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给予宽容和保护,允许试错,宽容失误。尤其是关乎集体和干部个人切身利益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 个人评优评先”四个方面不受影响,必将激励党政干部在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前提下,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干事创业。

能上能下,永葆活力好改革。能上能下,关键在下。“能上能下办法”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明晰各类情形,规范运行程序,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如此一来,“下”的渠道得以畅通,成为常态,必将有力确保任上的党政干部队伍始终拥有不忘初心、勇于改革、敢于碰硬的劲头和活力,在涉深水区、啃硬骨头中担当有为。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三项机制”的出台,吹响了改革创新发展的新号角,期待广大党政干部甩开膀子、迈开步子、俯下身子、干出样子,以有效之策、务实之举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