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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出台“六项铁规”防控疫情

作者:陈媛媛文章来源: 镇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2-11 10:32字体大小:

2月4日,镇坪县制定出台六项疫情防控措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

一是严格限制居(村)民出行。县城、集镇、村(社区)及各搬迁小区范围内居民和群众原则上不得外出,未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家庭每天可委派1名家庭成员戴口罩出门采购生活物资(正在采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家庭,由镇村<社区>安排工作人员代购),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涉及保障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必需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确需上班的外,不得外出。县城区域由城关镇负责,城市创建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各责任单位配合执行;其他区域由各镇村负责。

二是严格管控车辆出行。禁止除防控疫情必须的车辆外的其它车辆在城区道路行驶,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报告”,经社区(村)签署意见并报城关镇审批同意后,方可上路行驶。由交管大队负责、县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加大不间断巡逻、巡查力度,严控车辆出行。各镇村车辆管控由各镇村负责,属地交管中队配合,在各村、组、路口设置卡口,加强巡查力度,实施交通管控,做好农村道路、人行便道的管控劝返,劝阻外来车辆、人员不进入院落(聚居区)。物资调运、民生保障、应急救援等特种车辆除外。

三是严格隔离观察时限要求。各镇、村(社区)、县境出入口检测卡点对已在镇坪居家隔离观察的重点疫区来镇坪人员、车辆,已满14天的凭镇村解除居家观察证明放行(2020年1月23日<含23日>以前来镇坪的从1月23日起计算,1月24日之后来镇坪的逐日累计),不足14天的不得放行。

四是严格流动人员管控。对确需流动人员,各检测卡点要严格登记造册,对流入人员要进行登记,要求其主动前往所属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流出辖区以外的人员也要进行登记,原则上只出不进。县城社区(住宅小区、家属楼)、各集镇(移民安置小区、楼栋)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是严格公职人员管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防控疫情各项纪律规定,管好自己、 家人、家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和群众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不宴请。

六是严肃追究问责。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凡发现党员、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管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的,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