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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四举措”规范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

作者:何甜甜 杨道慧文章来源: 汉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3-06-15 15:30字体大小:

 

汉阴县纪委监委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通过明确范围、政策解释、分流转办跟踪督办四项举措规范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

明确业务范围,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清廉汉阴微信公众号、汉阴县纪检监察网站等网络平台,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和不予受理范围、信访举报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予以公开。在来访接待场所摆放制度牌,印制《汉阴县纪检监察检举控告指南》宣传页,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深入群众现场讲解等方式,正面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分级反映问题。

做好政策解释,积极引导。对群众反映个人诉求、民事纠纷、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交通事故、劳动保障等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和信访受理范围,积极引导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反映,坚持正面回应、耐心解释,明确告知群众不予受理的原因,讲明正确反映问题的渠道和途径,争取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今年以来,共引导群众向主管部门反映问题11件次12人次

精准分流转办,及时反馈。县纪委监委信访(案管)室对收到群众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登记,经集体研判、层级报批,按照点对点交办的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司法机关进行移交转办,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书面反馈办理结果。对业务范围外实名举报信访件,需回复信访人的,按程序上报市纪委监委统一短信回复。对反映事项涉及多个部门以及业务范围内外交织的信访件,逐项拆分处理确保事不漏项,件件有回应。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接收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件21件,按规定处理1件,转办相关部门20件,有效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9件。

加强跟踪督办,落实责任。建立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台账,对转办职能部门的信访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对实名反映的信访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将处理结果答复实名信访人,争取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同时,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对解决群众诉求敷衍了事、消极应付、造成不良影响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