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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让监督作用“掷地有声”

作者:黄晓松 周栎文章来源: 汉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0-22 11:35字体大小:

为健全我县国有企业管理各项制度,强化对县属国有企业资金、资产的监管,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现责成你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维护国有企业资产安全,提高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汉阴县监委向某局发出监察建议书。

据悉,县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现我县某国有企业存在董事会、监事会未认真履职,管理松散,聘任制度流于形式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其主管部门履职不力密不可分。为督促主管部门严格履职,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县监委向该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责成该部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监督责任。

近年来,县监委聚焦突出问题,坚持靶向治疗,精准剖析,在实践中探索有效发挥监察建议书“监督利器”作用,针对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压实整改责任,有效发挥堵漏洞、治根本、管长远的作用。

为确保监察建议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县监委在监察建议书中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硬性指标,同时,严格落实跟踪督办制度,倒逼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无故拖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今后,县监委将继续把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有力抓手,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发出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让监督作用“掷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