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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出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5-03-16 14:35字体大小:

    为切实发挥好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作用和纪检组的派驻职能,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近日,汉阴县纪委出台了《汉阴县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制度》规定,报告对象:各镇各部门纪委书记、纪工 委书记、纪检组长;报告内容:一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主要报告内容,重点报告作风建设、执纪监督、案件查办等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以及需要县纪委协调和支持的事项。三是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时间:实行一月一报告,具体为每月25日至月末为报告时间,如此期间遇节假日则提前报告;报告方式:采用书面报告与会议形式集中口头报告两种形式进行。3、6、9、12月份以会议形式各纪检组长集中口头报告,6、12月份以会议形式各纪委书记集中口头报告,其它月份以书面形式报告。

    同时,该《制度》把报告工作的过程作为工作衔接和协作的过程;把报告的内容视为“签字背书”的内容,搞好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把工作报告情况作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职尽责和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强化日常了解,做好综合研判,注重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