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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岚皋县纪检监察半年工作综述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5-08-31 08:45字体大小:

    2015年以来,岚皋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牵住“牛鼻子”——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岚皋县委牢牢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7次研讨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3次深入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派驻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指导工作。及时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意见,修订完善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赋分由3分提高到7分。全力提供工作保障,将原县委办公楼一至三层36间办公室全部划归县纪委监察局使用,安排了近50万元资金用于旧办公楼维修和配备办公办案设施,投资100余万元建成了12个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高标准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照相机、专用U盘、谈话室全程录像监控系统等专用设备。  

    县纪委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及时召开了纪委全会,签订了责任书,印发了工作要点。强化对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领导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12个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林业、国土、水利、药监、电信、邮政等部门“一把手”进行了一对一约谈。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使 “两个责任”落到了实处。  

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问题。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强化协作办案和移送机制,实行案件查办“零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和《案件线索排查制度》,主动拓宽案源线索。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强化办案保障,人财物均向办案工作倾斜。推行委局机关全员办案工作考核机制,6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专司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进一步夯实办案责任,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办案工作责任的意见》《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各镇纪委、派驻机构、委局机关各室办案绩效管理,实行联镇包抓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制,办案情况实行月分析、季通报制度。今年重点对办案工作不力、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的堰门镇、大道河镇、官元镇、孟石岭镇4个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实施了约谈。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问题线索138件,同比增长412%,立案62件,同比增长293 %,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同比增长109%。移送司法机关8件8人。  

建立“新常态”——弛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  

    党风正则民风淳。县纪委紧紧把握改进作风的“节骨眼”,坚决防止“四风”和“五股歪风”问题反弹。紧盯作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重申了关于改进作风、廉洁自律有关纪律规定,提出了“十五个严禁”。制定出台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对全县每年元月定期开展的“作风建设月”活动进行了专项督查,对27个单位进行了点名通报批评,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5起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先后3次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核查线索12件;从严惩治同城吃请、违规接待、虚列支出、虚假发票、娱乐场所消费等违规违纪问题,2次对部门和镇“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对21个有关部门驻镇机构在乡镇核销费用有关线索进行了核查。约谈部门负责人3人,指名道姓曝光问题68个 。  

    今年以来,共查处纪律作风方面的案件12件、处理干部13人。重点查处了个别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少数党员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少数党员干部热衷于打牌赌博、顶风违纪公车私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以及“为政不为”等一批典型案件,有力地促进了作风好转,党风政风呈现出“新常态”。  

筑牢“防火墙”——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努力营造“不想腐”的氛围。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制度,举办了科级领导干部、村组社区干部轮训班,开设了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先后在基层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镇村妇女干部专题培训班、机关工委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上讲授了廉政党课。并受邀深入各部门、各镇巡回讲授廉政党课2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到7000余人次。加强警示提醒教育,充分利用党员干部教育“19226”服务平台,发送廉政提醒信息60余条。强化对外宣传,先后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陕西日报等媒体和省市廉政网站刊发多篇反腐倡廉方面的稿件。加强网络宣传,贴发上报网络评论62篇,编发舆情快报11期,妥善处置了有关网络舆情。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拟定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阻挠项目建设行为处理办法(暂行)》,对9起党员干部涉嫌阻挠项目建设行为进行了核查。  

聚焦“创争出”——大力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巩固“三转”成果,深化体制改革,继续在转变工作职能、方式、作风上下功夫,除保留参与的10个议事协调机构外,其他的均不再参与;将去年新设的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职能进行了调整,重点查处问责案件;对未“统派直管”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镇纪委副书记分工进行了检查,不分管和从事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已落实到位。  

    认真开展“创争出”活动,争取“统派直管”全国出经验、推进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全省争先进、纪律审查全市创优秀。今年3月,王岐山、赵洪祝同志对“统派直管”工作进行了批示,中省纪委前来进行了调研。 5月13日 ,市委下发了《关于岚皋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的指导意见》,已在全市全面推广岚皋做法。按照市委要求,岚皋县委、县纪委积极完善各项改革措施,共归口设置6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落实了人员编制,调配了工作人员。制定了《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出台了《派驻纪检组驻点巡查工作办法(暂行)》等8项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机关和派驻机构实行同楼集中办公,整体工作进入了规范化运行轨道。目前,已完成对“统派直管”和“五个不直接分管”两项制度第八届(2015-2016)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申报。  

严防“灯下黑”——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县纪委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合“三严三实”、建设“四有”干部队伍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担当意识、工作能力。建立完善了县纪委常委班子和委局机关集中学习制度,每周五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由各室轮流主讲。全面落实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先后选送了5名干部到市纪委跟案学习、参与办案,抽调了3名镇干部在机关挂职锻炼,确定了4名机关干部在近期下派到镇纪委从事查案工作。  

    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防止“灯下黑”。严格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杌关纪律规定》,制定了委局机关十项管理制度,出台了派驻纪检组干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委局机关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对派驻机构和镇纪委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对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性开展约谈提醒,督促严于律己、认真履职,对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对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有力地教育了干部、纯洁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