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县区动态 > 岚皋 > 正文

岚皋:“四个强化”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5-08-24 10:28字体大小:

 

   近期,岚皋县持续发力,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建设、纪律审查和抓源治本,直击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置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67件,转立案44件,结案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移送司法机关8件8人。
    强化责任落实,传导压力。层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多点发力、不留空白”工作格局。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在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上,将党委(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具体化,建立专项责任清单,做到责任具体、任务明确;二是建立包抓责任制。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实行委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室联镇包抓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制的通知》,将委局班子成员、机关各室、各镇捆绑落实责任,明确相应职责,划定责任区域;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不力的镇和部门,或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强化组织建设,加强保障。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深化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统派直管”,加强镇级纪检组织建设,保证人力物力。一是将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各派驻纪检组重要职能,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组作用,把更多的纪检监察力量用于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二是深化镇级纪检组织“三转”,严格落实镇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实行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干部专职化,做到专职专责、聚焦主业;三是大力改善办案设施,投资160余万元新建成县级标准化办案区和12个镇级标准化谈话室,配齐了最新办案设备。为深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提供了强大保障。
    强化纪律审查,大力整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一是全面深入摸排。深挖问题线索,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巡视巡查、经济责任审计、网络监督等多种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做到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漏掉一个问题;二是严格查处追究。灵活运用多种办案手段,采取办案协作区、交叉办案、提级办案或督导办案等方式,坚决查处了大道和镇茶农村原支书康某收受群众礼金、堰门镇进步村村干部贪污退耕还林补助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
    强化抓源治本,确保实效。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并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惠农补贴、民生资金等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认真分析总结,做到“查处问题,分析原因,建章立制”,确保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二是实行通报制度。通过文件通报、媒体曝光等形式,集中曝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有效发挥了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