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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严防“带病提拔”

作者:杨春波文章来源: 紫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7-29 10:49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紫阳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在干部提拔使用、交流转任、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等问题出现。1-7月,向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部门)共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58批次840人,其中,提出暂缓意见3人、否决意见16人。

工作流程严,把好“入口关”。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有关工作要求,建立了规范统一的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人员、工作职责,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涉及到党员干部提拔使用、交流转任、评优选先等,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廉政审查,将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审核内容全,把好“审查关”。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收到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件后,对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是否属于受理范围等进行审核,根据干部提拔使用、交流转任、评优评先等征求意见的不同类型,送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围绕信访举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等重点内容进行层层把关,提出回复意见,由组织宣传部统一整理汇总提出回复意见,经县纪委监委各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签,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意见回复实,把好“出口关”。严明党纪党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坚持实事求是,有“病”说“病”,做到不回避、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把好廉政审查“出口关”。同时,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故意隐瞒、有意歪曲,造成审查结果失实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