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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四个导向”激励巡察干部担当作为

作者:祝师成文章来源: 紫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03-25 16:22字体大小:

 

进一步健全巡察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客观公正评价县委巡察组和巡察干部工作实绩激励巡察干部自觉对标一流,主动担当作为,日前,紫阳县制定印发了《县委巡察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县委巡察办(组)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做到“精准画像”。《办法》采取“三结合”的方式,即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工作实绩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对考核对象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透视”,考真考实工作实绩,有效解决了考核评价方式单一、画像不精准等问题。

二是坚持实绩导向,做到“动真碰硬”。《办法》主要从巡察监督、专项检查、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进行全面“体检”尤其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作为考核的“硬”指标体现了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

三是坚持激励导向,做到“赏罚分明”。《办法》增设加减分项,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经验做法被宣传推介的、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宣传报道成效明显的巡察组及巡察干部给予加分奖励。同时,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零容忍”,严防“灯下黑”。

四是坚持结果导向,做到“有为有位”。《办法》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评优选模、干部提拨使用的重要依据,激励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充分体现为干事者撑腰、让有为者有位的鲜明导向。

两个《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干部职责,以工作实绩论高下,按工作成效“分蛋糕”,彻底打破了“大锅饭,调动巡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