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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下压一级抓监督直击病灶治“蝇贪”

作者:文韬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6-04-27 00:31字体大小:

2015年以来,紫阳县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向基层推进要求,直击对村(社区)干部缺乏实时监督病灶,全面推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由镇纪委垂直管理,下压一级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2015年全县查办的107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中,由监委会提供线索经初核立案94件,党纪处分9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今年第一季度,由监委会提供线索35件次,立案查处16件,党政纪处分17人。  

该县印发了《关于在镇村综合改革中加强监委会人员配备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行镇纪委直管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在全县174个行政村,19个社区设立监委会主任193名,委员645名,实现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县纪委按照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工作会议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纪委直管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县上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由县纪委牵头负责,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统筹对各镇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镇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各镇实行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负责,由镇纪委对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垂直管理,赋予监委会“五项权力”,即对村级事务和村组干部履职享有知情权、调查权、否决权、纠正权和提议权,集党务、村务、财务、服务监督于一身。监委会在镇纪委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直接向镇纪委报告、汇报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重点针对村级党员干部实施监督。   

为切实让监委会这个村上“第三驾马车”跑起来,该县同步推行村级巡查制度姊妹篇,由县纪委常委按协作区驻镇指导,由镇纪委临时抽调监委会主任,集中对群众反映问题强烈、问题线索集中的村和村组干部进行巡查,如:毛坝镇双新村原主任朱文鹏因曾向村民吃拿卡要,当巡查组进驻该村时,迫于压力,先后到该村监委会和该镇纪委主动交代违纪问题,主动申请公开退还违纪所得。监委会对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时,可书面责令村“两委”进行整改,如:高桥镇裴坝村监委会列席村“两委”会议,准备为该村山上19户修建组级公路筹资筹劳时,监委会认为修建公路没有实用价值,徒增群众集资负担,书面建议后村“两委”否决了该项提议。实行监委会时间表制度,监委会每周对村情进行排查,召开会议进行集中研判,每月定期对向镇纪委上报问题线索,每季度定期向镇纪委书面报告工作,每年定期向村民大会书面报告工作。镇纪委对监委会提供的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帐,按月汇总上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由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实行销号管理、跟踪督办,制定监委会反映问题处置流程和处置办法,确保监委会反映线索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如:红椿镇盘龙村、上湾村监委会分别反映本村支书夏兆凯、村主任卢德毅套取、骗取国家资金,经县镇两级纪委联合调查,给予卢德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夏兆凯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2015年,由监委会向纪委提供问题线索302条,监委会发现的问题线索占村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的90%,立案查处数占全县查处村干部案件的87.85%,监督效果明显提升。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落实,为了在管处用力,该县制定《监委会工作日常考核办法》、《监委会主任工作考核办法》,镇纪委建立管理工作台账,具体负责对监委会及主任的考核工作。同时,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除按原财政预算外,另设绩效补贴,总额拟提至每年60008000元,实行年绩效制,由镇纪委按季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建立村(居)民民主评议制度,对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按年度进行民主评议,制定《监委会主任选举罢免管理办法》,对认真负责、敢于监督履职的监委会主任,作为“村两委”主要领导的对象进行重点培养,如,汉王镇马家营村原监委会主任张松海严格监督,群众信任,于2015年当选该村支书。对工作不认真、不敢监督、不认真履职的监委会主任,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罢免。如,双桥镇原百花村监委会主任左宏朝,发现该村支书吴世秀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情况,因不愿得罪人不敢监督,按照法定程序被村民大会罢免。对违法违纪的,从严查处,如,向阳镇贾坪村监委会原主任贾耀田恶意干扰工程建设,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