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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作者: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3-12-12 10:17字体大小:


“现在开庭!”近日,由石泉县纪委监委移交的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严谨有序。纪检监察干部全程旁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尤其在法庭调查环节,大家清晰了解到被告人刘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是如何突破底线,一步步被“围猎”,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

“旁听庭审,让我们不仅对案件取证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更要吸取教训、以此为鉴,以案中人警示自己、以案中事规范行为,严守纪法,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石泉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王前在观看庭审后说道。

“零距离”观看不仅让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强烈的思想冲击和心灵震撼,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后果的惨痛,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对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要点和法律依据的认识,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观念和业务能力双提升,让纪法惩处由“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与业务提升的“一堂课”。

“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是石泉县纪委监委做深做实做细警示教育的重要方式。今年,石泉县纪委监委不断丰富警示教育载体和形式,通过现场参观教育基地、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分析“案中人”变质过程,推动警示教育“走新”更“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