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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作者:胡莹莹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0-15 17:14字体大小:

近年来,石泉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代表评选、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廉政情况严格审核,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关、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伤评优”今年以来,共回复廉政意见2260对拟提拔调整或表彰的17名个人予以调整或取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严格审查程序。在收到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组织宣传部牵头信访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围绕被征求廉政意见个人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等重点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经各室负责人、分管、主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后,由主要领导审定回复意见,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准确回复意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八种意见回复格式,对经审查,没有发现问题的,直接答复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有“病”说 “病”,不回避不隐瞒不护短,如实向组织和单位提供真实的廉洁审查材料问题线索正在核查的,及时加大核查力度,在最短时间内查清问题后,再将意见反馈相关部门,真正做到不耽误干部提拔任用,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

严肃追究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有意歪曲、故意隐瞒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果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把关”人员时刻感受到责任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