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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坚持“镇案县协审”努力提升基层办案质量

作者:李苗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8-28 10:05字体大小:

“该案违纪事实认定证据材料不充分,请按照审理室开具的问题瑕疵清单进行补充。”8月24日,石泉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对某镇纪委书记说。审理室的干部每个月总会遇到几次类似情况,每次他们都会认真核对,反复查找,确保准确无误。

近年来,石泉县纪委监委针对全县各镇执纪审查力量不足、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坚持抓住“镇案县协审”这个“牛鼻子”,始终坚持统一案件执纪尺度和标准,有力地提升了镇纪委办案规范化水平,确保“镇案”在程序上做到规范,在量纪上不出偏差,确保整体案件质量。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镇(部门)案件县纪委协审制度》及《审理卷材料顺序及相关文书样式》,要求各镇纪委对办理的案件初审后,形成初审报告,经有关领导初步审核签字后,7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移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协审,重点对案件程序、违纪事实、证据材料、事实定性、适用条规等进行审核把关,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办理交接手续,对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等问题的案件,开具问题瑕疵清单,退回镇纪委补充调查,切实做到指导不包办,把关不越权,确保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出具协审意见45份、问题瑕疵清单26份,提出整改意见58条,“镇案县协审”率达100%,相关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