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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多渠道全方位收集摸排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作者:刘松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6-03 16:01字体大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惩腐打伞”职能定位,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三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多渠道全方位收集摸排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目前,全县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0件,立案查处5件,处分5人。

广泛宣传,拓宽举报渠道。建立“县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到镇宣讲、镇纪委书记到村组宣讲”两级书记到一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宣讲机制。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进一步宣示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大力宣传辨别、举报打击黑恶势力的方式方法。动员和鼓励广大干部群众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踊跃检举揭发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行为,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拓宽群众监督举报的便捷途径。今年以来,“两级书记”到镇、部门特别是重点村组、院落开展宣讲34场次,通过举办平台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件。

凝聚力量,主动深挖线索。印发《关于在反腐败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与政法、组织、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各镇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对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查指导,形成工作合力。通过走村入户、主动下访、现场接访、“民情直通车”等方式,延伸监督触角,主动摸排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5件。

双向移送,规范线索处置。县纪委监委和政法机关联合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办法》,明确各成员单位发现有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线索的,5个工作日内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通过信访筛查、专项巡察发现涉黑涉恶行为问题的,5个工作日将有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各成员单位各选派1名联络员,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受理、登记、管理、移送、反馈及日常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商讨解决问题;对重要问题线索,实行专人送达,专人管理,严格办理移交手续,确保每一个问题线索规范、高效处置。目前,县纪委向政法机关移送涉黑涉恶问题7件,政法机关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2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