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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纪委四项举措提升安全办案工作水平

作者:白季轩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5-01-07 08:22字体大小:

白河县纪委通过加强办案硬件保障强化办案安全教育规范办案管理制度明确办案安全责任”四项措施,确保了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实现了办案工作“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  

加强办案硬件保障。严格按照办案区建设标准,在委局一楼建成总面积107平方米的标准化办案区。对谈话室墙面实施全方位软包吸音处理,办案区所有功能室地面及通道均采用塑胶地板,安装配备了高清摄像头、电脑、打印机,实现视频、音频、时间及温湿度同步显示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不断提升办案工作科技化水平。  

强化办案安全教育。利用“每月一课”学习制度,组织委局干部学习办案业务知识,认真分析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实际,查找差距,不断增强安全办案能力。注重加强办案人员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增强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意识,树立文明办案理念  

规范办案制度管理建立查办案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范案件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程序,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制度化、规范化贯穿于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突出查办案件过程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注重从程序上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了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安全办案意识,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  

明确办案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办案责任制,明确规定调查组主办人为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名办案人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并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