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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及购物卡”专项治理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4-11-06 11:43字体大小:

   近日,白河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开展违规收受“红包及购物卡”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及购物卡”  

严明纪律要求“划红线”。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公职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村(居)组干部及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得以各种名目赠送或收受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礼品、礼金以及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不得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的问题;不得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红包”问题。  

严肃责任追究“重惩处”。明确规定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上述要求,特别是在治理期间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数额多少,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组织处理,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领导干部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收受“红包及购物卡”放任不管、知情不报或为参与收受及发放“红包及购物卡”,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公开通报曝光“不留情”通过白河县党风廉政网、各窗口单位张贴举报监督电话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党员干部在办事中存在“吃、拿、卡、要”及索取、收受“红包及购物卡”等问题及时受理,一经查实,将对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进行公开通报,坚决整治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