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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明确13条措施 持续正风肃纪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张朝武 陈海侠文章来源: 宁陕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2-11-21 17:02字体大小:

近日,宁陕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13条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驰而不息优作风,全力以赴促发展。

“八个严禁”严明工作纪律。《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对上级乡村振兴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推三阻四或者各自为政,对督查、暗访、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踢皮球”“打太极”;二是严禁对乡村振兴各项账表卡册等基础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三是严禁擅自变更乡村振兴项目设计方案和增加工程量,打乱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计划,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四是严禁插手乡村振兴项目安排,违反程序和规定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五是严禁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和落实乡村振兴惠民富民、便民利民政策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六是严禁集体和个人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滞拨、抵扣乡村振兴物资和资金;七是严禁违反驻村帮扶有关规定,无故缺岗、脱岗或者出勤不出力,借驻村帮扶之名挥霍浪费公款,收受所驻村群众的财物,接受基层单位的宴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八是严禁侵犯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该公开的不公开、该公示的不公示、该征求意见的不征求意见。

“三个聚焦”严格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责任落实,围绕乡村振兴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行业部门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责任、驻村工作队及干部帮扶等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聚焦任务落实,围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规范做好项目和资金审批、“5年过渡期”有关惠农富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聚焦突出问题,针对教育、医疗、住房、社保、就业、民政等民生领域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13轮次督查,发现“四支队伍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缓慢”等9个方面107个问题,印发通报13期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双向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委坚持有责必查责,失责必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规定执行乡村振兴工作相关政策,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造成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或在省市考核评估中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廉政约谈,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对违纪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监管责任,实施同步双向问责。2022年以来,全县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23件,立案8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移送检察机关1通报曝光7件7人追回资金62.4万元,为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