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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李乔良 韩建乐 王黎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4-06-24 10:33字体大小: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宁陕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关于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要求,从厘清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入手,增强各镇(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和主责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负好全面责任和首要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

在牵头抓总中传导压力

     宁陕县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牛鼻子”,从县级领导抓起,一级抓给一级看,做到思想上重视、责任上担当。

    今年以来,该县县委召开4次常委会议,县政府召开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落实县级领导“一岗双责”。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作风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五股歪风。县委书记先后四次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讲作风建设,亲自在全县312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会上主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新要求,要求全县各级党的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党组织在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要延伸到哪里。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种好“责任田”,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放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推进党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在县委的牵头抓总示范带动下,压力层层传导,全县各级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和“份内事”,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

在任务分解中抓实责任

    该县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的各项指标和社会评价反腐倡廉群众诉求,结合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了《2014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对6大项、49小项工作任务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进行明确,层层落实,责任到各镇(部门)党政领导。县委牵头分别召开了县纪委全会、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县政府先后修订了招投标管理、预决算公开、人事调配等方面的制度,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今年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与反腐倡廉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要求县纪委牵头对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小毛病”、“小问题”做到“勤扯袖子”“常咬耳朵”,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

在作风建设中表率带头

    随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稳步推进,县委、县政府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十八大以来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文件规定精神,研究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制定了符合宁陕县情的“八个严禁”,带头倡行风清气正的工作生活新作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一改往年长篇回顾总结,对过去的一年的回顾总结减少到两页,着力倡导新会风。两会中,除了不摆鲜花、减少资料的印刷外,不再安排代表委员午休房,倡导开短会、串会。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会议费,简化公务接待,下乡调研坚持在机关廉政灶就餐,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出入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档娱乐场所,主动腾退、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坚决执行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车使用的标准,果断处理超标公务用车。在落实“八项规定”领导干部公开晒承诺活动中,县委常委带头签订承诺书,积极主动上交个人护照,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中首先做到了会员卡“零持有、零报告”,用清正廉洁的本色引领全县干部作风建设。

在“后勤”保障中推动“三转”

    今年3月,该县对县纪委监察局原牵头或参与的84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10个,保障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

    为突出纪委主业,该县县委积极支持纪委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增设一个纪检监察室;重视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逐步解决村监会人员工作补贴问题;要求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承担纪检业务外的业务工作,在班子成员同等资历下,排名靠前;为县纪委监察局增加预算47万元,用于“金纪工程”和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安排财政预算资金7万元,新添置了高清摄像机、相机、录音笔等暗访设备,全力保障纪委办案需要。

在案件惩处中旗帜鲜明

    该县旗帜鲜明地支持县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护短”,谁的问题谁向纪委说清,谁的责任谁承担,不打听和案件有关的人和事,不向纪委打招呼说情,不影响案件定性,截止目前,全县共立案15件,(较往年同期增加88%),办结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人,实施责任追究2人)。对执行决策不力、清理办公用房清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严肃问责,警示训诫10人、约谈16人,对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1个县直部门给予“一票否决”,对 10余个单位20余名干部实施了廉政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