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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队 聚合力提质效

作者:苏迪文章来源: 汉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2-10-24 08:43字体大小:

 

今年,汉阴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室组镇”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协作机制,成立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队,以提级统筹、优化资源、规范程序、完善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凝聚力量。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队由“室组镇”组成,“室”指导并协调“组”“镇”开展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切实提升监督执纪效能。

该县纪委监委将4个纪检监察室、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镇纪委划分为4个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队,每个工作队由1名委班子成员,1个纪检监察室,2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23个镇纪委组成,将以往“单独”变为现在“并肩作战”的新模式。各工作队在队长的统筹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既相互协作配合又独立履行职责承担考核任务。

实践中,县纪委监委明确了工作队职能职责、方式方法、工作要求等内容,制定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队问题线索分办意见审批表,相应问题线索由工作队统一分析研判再内部进行分办,推动监督执纪联动发力,案件线索协同查办,实现工作队内力量统一调配、困难问题统一协调、案件情况统一分析、办案结果统一运用,打通各环节之间的断点、堵点、痛点,让监督执纪更加精准高效。

“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队的运行有效破解了乡镇纪委人手少,经验不足,易受人情干扰等难题……”该县纪委监委第二工作队一名干部说道,前些日子,我们队核查一条涉及面很广的线索,由‘室’统筹指导‘组’,‘镇’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头调查取证,在短时间内就查实了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在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将工作队内互帮互助的“双向性”发挥到最大化,以“室”为核心统筹片区力量,当“组”“镇”遇到难以或不能独立承办的案件,可向“室”商请协作;若“室”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可从“组”“镇”中调动人员参与协作,充分发挥了“室”熟悉业务的专长、“组”了解单位的优势、“镇”接近基层的便利,极大提高了查办疑难复杂案件的质效。 

“联合办案也是以案代训的重要实践,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全程参与查办一个又一个的案件,不断提升谈话、笔录、取证等核心业务能力。”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优化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队内部协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发挥优势互补的工作合力,助推监督执纪工作提质增效,实现‘1+1+1>3’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