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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多措并举 纠治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

作者:张华 曾荣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 发布时间:23-12-06 09:56字体大小:

“一个坑栽一根水泥柱,这是常识,那多出来的水泥柱栽到了哪里?”今年5月,岚皋县纪委监委在基层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孟石岭镇武学村签订的水泥柱制作合同中虚报了7千余根水泥柱,涉及资金数十万元。最终,两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资金监管不到位、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岚皋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农村集体“三资”合同进行审查。同时督促该局认真梳理制度漏洞,制定出台了《岚皋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岚皋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管理办法,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这是岚皋县纪委监委强力纠治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助推专项整治实现常态长效的一项有效举措。

近年来,岚皋县始终坚持把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的重点,聚焦国家惠农富农政策落地、乡村产业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查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2020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4件144人。其中查处的“岚皋县滔河镇漆扒村党支部书记严某等人违规套取挪用退耕还林资金”“岚皋县石门镇铁佛社区扶贫互助资金未按规定给股民退股分红”等典型案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为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该县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在搭建好信、访、网、电等信访举报主要途径基础上,在全县136个村(社区)设立问题线索举报箱,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加强与乡村振兴、巡察、审计等部门配合,强化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管控,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摸底排查2020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124件,开展复查复核23件,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实行预警督办,确保限期办结。

同时,用身边“活教材”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今年7月以来,围绕县林业系统干部发生的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以案促改”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县林业、水利、交通等权力集中、项目较多的14个乡村振兴重点部门,开展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洁情况自查,期间有8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此外,该县统筹县、镇纪委力量强化日常监督,联动对落实“四个不摘”、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情况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定期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2020年以来,通报曝光乡村振兴领域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问题和典型案例13批4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