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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出台《关于支持配合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意见》

作者:郭楠楸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2-08-03 08:57字体大小: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派驻监督工作的要求,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日前,岚皋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配合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评价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意见》共分为5个部分14项具体内容。对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职责定位、监督制度、协调联络机制、考核考评运用作出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使派驻机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规范化。

《通知》重点从压实主体责任、扛牢政治责任、常态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狠抓专项整治、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监督7个方面对落实主体责任相关指标进行细化量化,作为驻在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线下考核评定的依据。评价指标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评分,得分情况纳入驻在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考核予以运用。

《意见》《通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派驻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汲取和运用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理论、制度实践创新成果以及历史经验《意见》《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县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协助联动的工作格局,对于更好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