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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严控“三公”经费节约100余万元

作者:陈鹏涛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4-10-22 07:52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石泉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支出,支出总额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截止2014年8月,“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数100余万元,下降幅度达42.31%,其中因公外出考察旅游方面经费实现了零支出、零增长。  

    健全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石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石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出差和加班审批制度,明确了差旅费预算和纪律规定等内容。同时,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各单位的所有资金必须由其财务部门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统一核算管理,严格执行“3+1”审签制度,严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了出考察报备、公务车辆节假日封存和备勤报备、公务接待、廉政灶等规章制度,就因公外出考察、接待范围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方面都做出了严格要求。  

    严格监督检查。通过印发《石泉县“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公车专项整治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成立督查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抓好领导干部用钱、用房、用车和项目建设方面的管理,对全县各个单位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和审计。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明查暗访组,通过实地检查、倒查发票、调取监控等方式,不定期深入机关单位、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等机构和农家乐、茶楼、酒店等场所,对公款吃喝和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强化执纪问责。坚持铁腕执纪、铁面问责,做到违纪必究,有责必问,形成威慑,确保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目标。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对于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今年以来,通过对近3年以来全县“三公”经费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0余个,县纪委书记亲自对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对10个单位进行了情况说明或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