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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陈鹏涛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4-10-14 15:40字体大小:

    9月份以来,石泉县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在全县开展了“三整顿二强化一促进”活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作风保障,使全县干部作风和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转变和提升,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整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通过下茬整治机关部门存在的政令不畅、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坚决整治庸懒散、冷硬拖等“机关病”;整治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的行为;整治在镇、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中存在的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混日子、熬年头、熬资历,方法简单粗暴,对群众诉求听之任之、敷衍塞责,软弱涣散,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甚至与民争利等问题,建立了约谈和行政不作为案件线索排查制度。截止目前,共约谈三批次21人,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8案11人,其中涉及科级领导9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9人。

    整顿“地方病”问题。该县纪委坚持专项督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成立了2个常设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模拟办事、现场录像、走访群众、倒查发票、调取监控等方式,不定期深入机关单位、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等机构和农家乐、茶楼、酒店等场所,对干部在岗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公车管理、作风纪律、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进行专项督查和暗访检查,实现了作风监督检查常态化。截止9月底,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明察暗访45次,通报单位68个,通报干部53人,行政警告10人,党内警告3人,警示训诫7人,约谈11人。

整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通过单位自查申报、复查复核确认,全县共涉及14个单位共34人存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在企业入股等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对全县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治,其中29人自行退出企业兼职(任职)及从事的经营活动。通过检查督促,房管局职工谭某、住建局干部彭某、国土局干部王某3人已于9月中旬前退出企业经营,另有其他2人因涉及公有资产处置问题正在办理中。

    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石泉县干部作风“十条禁令”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言行。二是县委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17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并健全三大保障机制,确保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多部门联合成立督查组开展“三公经费”、“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截止2014年8月,“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数百万元,下降幅度达42.31%。四是该县纪委通过强化明察暗访力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干部作风纪律的日常监管。截止目前,全县共初核初查案件线索72件,立案33件,结案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其中科级干部15人。

    强化便民服务。一是抓了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一规范”、“二上墙”、“五公开”、“八告知”的“1258”运行模式,将进驻部门、办事流程、服务制度和工作人员照片、职责、电话号码上墙,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二是统一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名称。下发《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件,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8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60项,保留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81项。同时,对驻石单位备案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取消8项、保留21项。三是推进并联审批。凡涉及两个或以上的行政部门分别实施行政审批的项目,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由中心综合窗口牵头实行并联审批。截止8月,共受理各类咨服务事项11618件,办结11153项,办结率达96%以上。

    总之,通过一系列举措调动积极因素,增加工作活力,有效地促进了中心工作,让教育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实现了两不误、两促进。据了解,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县精文减会近50%,县上把新增财力和财政总支出“两个80%”用于民生改善,使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偏远地区倾斜,目前,承诺的“八件实事” (68个信访积案、2个国企改制遗留问题、4项大学生就业举措、5所幼儿园建设、200公里连户路20座便民桥建设、3项农村产权改革和金融创新、6个棚户区改造工程、8个保障小区建设)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落实中,群众反映的“信访难、就业难、入园难、行路难、贷款难、住房难”六大难题已逐步破解。全县综合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持续保持在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