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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从严从实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作者: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4-02-27 08:23字体大小:

近年来,石泉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推荐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切实当好选人用人“质检员”,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县纪委监委在2023年初就制定出台《石泉县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受理范围、办理流程和回复口径。划定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换届等七类受理事项范围以及受理人员范围,对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是否均属于受理范围,征求意见的依据、人员信息是否准确,使用意向是否明确等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受理事项范围或受理人员范围的一律不予受理,有力维护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按照“归口管理、逐室审核、统一回复”的原则,县纪委监委坚持“联合会诊”,由组织宣传部统一受理、登记、留底、分办,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等内容进行“层层把脉”,并提出“诊疗”意见,汇总整理后,经分管、协管领导审核,报委主要领导审签后,正式回复来函单位,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严谨性。

同时,县纪委监委始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实行专人负责,避免随意扩大知情范围。对于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回复意见结果失真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2023年以来,共回复廉政意38件660人次,否定4人次,暂缓3人次。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不仅关系到干部个人,而且直接影响着政治生态走向,作为政治生态护林员,我们要确保每一名推荐的干部都‘过得硬’‘立得住’,让政治森林郁郁葱葱、生机勃勃。”石泉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