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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作者:刘群文章来源: 平利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3-12-21 15:04字体大小:

 

“经查,该同志有问题线索正在核查中建议暂缓提拔使用日前,平利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委组织部试用期满拟提拔转正的干部名单后,发现其中一名干部有移交的问题线索正在核查中。据此,该纪委监委向委组织部出具了廉政审核意见。

近年来,平利县纪委监委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的“准入关”“联审关”“质效关”,筑牢廉洁从政“防火墙”,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从源头上纯洁干部队伍、净化政治生态。

严审来函内容,把牢“准入关”。县纪委办公室收到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时,进行初步审核把关,随后按照办理程序交由组宣部办理,组宣部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以干部管理权限为依据,以分级受理为原则,对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来函中是否列明征求意见的依据、人员信息是否准确、使用意向是否明确等进行再次审核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并予以退回

加强沟通联系,把牢“联审关”。由组宣部牵头,建立信访(案管)室、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各镇纪委参与的联审机制,参与联审的室部和派驻机构、镇纪委按工作流程提供审查底稿并签字确认。组宣部对各室部组等反馈的回复意见汇总整理起草复函,经协管、分管和主要领导层层审签后,以县纪委书面意见形式回复来函单位。

规范回复口径,把牢“质效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格按照七种回复方式,有特殊情况的如实说明,个别处理。对同一单位重复征求同一人员的事项,按照“滚动”模式回复,反馈上次意见回复以来的情况对首次征求意见的人员,明确鉴定时间范围,严格按照工作办理程序全面起底核查,联审联签后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