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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四抓”提升巡察线索质量

作者:何丽文章来源: 平利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3-04-07 16:49字体大小:


近年来平利县委巡察机构围绕监督重点,从培训、协作、创新、研判四个方面主动探索,着力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更强、线索来源更广、定性更准、成案率更高、震慑作用更大。

培训,强化发现线索能力巡前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巡察干部进行集中封闭培训,提升巡察干部对专项业务知识掌握程度,推动向一专多能”干部转变,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积极推荐专职巡察干部轮流参加省市巡视巡察。通过学习培训和“以干代训”,不断提升巡察干部业务能力,为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奠定良好基础。

抓协作,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出台《平利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风险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等信息进行收集梳理,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通过分析对比,最大限度挖掘线索。如在十七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时,通过梳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甄别出涉水、社保多条线索,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抓创新,提升线索精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实行“码上巡”,将巡察举报二维码与巡察公告一并张贴,群众扫描二维码即可就有关问题事项向巡察组反映举报。创新推出“六必谈”“十必访”机制,在巡察机关党组织时落实“六必谈”:即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长、退休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管理服务对象必谈;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时做到“十必访”:村“两委”主要成员、退休回乡干部、离职村干部、老党员、两代一委、村民代表、务工返乡能人、信访户、低保户、特殊困难户必访。通过对不同群体的走访座谈,找出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抓研判,提升线索质量。对了解掌握的问题线索,及时邀请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参加办组研判会,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进行条条“过筛”,通过“巡+检”会商研判模式,严把问题线索的底稿关、质量关,确保线索不模糊、不遗漏、不跑偏,切实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同时,落实边巡边移制度,针对巡察中发现重要问题线索及重大情况,由县委巡察办及时汇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及时移交县纪委,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线索移交的通道”,无缝对接重要问题线索移交。

2021年十七届县委换届以来,先后开展了3轮巡察,发现271个问题,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45条,目前已立案19,党政纪处分20人(科级领导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人,了结12件,有14条线索还正在办理中。个别党员干部在巡察期间慑于巡察威慑主动向巡察组说明问题,巡察“利剑”震慑效应充分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