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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疏堵结合”防治诬告行为

作者:潘怀军文章来源: 旬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2-08-12 18:25字体大小:

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旬阳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精准出招,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着力避免诬告陷害行为发生。

强化正面疏导,压缩诬告空间。充分利用旬阳党风廉政网、“廉洁旬阳”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微信和QQ群等媒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四进”集中宣讲、户外大屏幕播放、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深入宣传《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内容,引导群众依法实名检举控告。通过多载体、多方式的宣传引导,既提高了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也达到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实现县镇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际成效。截至目前,印发宣传指南10000余份,印制《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则》500余本,户外滚动播放信访举报指南及标语的LED屏幕400余个。

精准研判线索,减少诬告机会。对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线索精准研判、精准初核,看是否存在诬告、陷害等不实举报的情况,对涉及重点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督办,限时办结,并严格预审办结文书,确保办理质量。建立实名检举控告“两告知一见面”制度,即实名检举控告在受理或转办后1日内电话告知检举控告人受理或转办情况,承办单位在接到转办的检举控告后1日内电话告知检举控告人有关情况,5日内与检举控告人见面核实,并在办理中不定期与检举控告人保持沟通,确保实名检举控告“两告知一见面”达到100%。承办单位在结案或了结后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并填写《实名举报反馈情况登记表》,并引导实名信访人发挥正面宣传作用,带动群众正确认识信访举报工作。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受理实名检举控告42件,办结24件,反馈24件。

纠治澄清并举,弱化诬告危害。经审查调查发现举报人存在因情况了解不全面或认识偏差,且无诬告陷害恶意而导致的错告,及时对举报人进行提醒教育;对存在诬告陷害的,按照申请、受理、审批程序,经上级纪委监委批准认定为诬告陷害信访举报的,于15个工作日内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会议、书面、媒体等方式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并依规依纪依法对举报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