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纪委办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纪委机关食堂改扩建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纪委机关食堂改扩建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SJC-2019-ZFCG-005
三、采购人名称: 中共安康市纪委办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1号
联系人:高峰
电话:0915321563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4号楼2单元1602室
联系人:杨金萍
电话:17772938379
传真:0915-899846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安康市纪委监委机关食堂改扩建工程1次
项目概况: 具体概况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 安康市纪委监委机关食堂改扩建工程
采购预算: 48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法人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函)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生产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1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3-14 08:00:00至2019-03-2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4号楼2单元16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25 14: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纪委办公室三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3-25 14: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纪委机关前楼三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72938379
2、开户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420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